轉知 【法務部矯正署新店戒治所】 誠徵 114 年度毒品戒治醫療處遇專業師資
轉知 【法務部矯正署新店戒治所】 誠徵 114 年度毒品戒治醫療處遇專業師資
一、應徵資格(須具備條件 1,同時具備條件 2~3 者尤佳):
1.具備以下任一條件者:
(1)通過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,並取得執業證照者如:醫師、社會工作師、臨床
/諮商心理師、職能治療師、護理師、藥師、營養師等。
(2)大專院校社工、臨床或諮商心理、醫學院相關系所助理教授以上或講師者。
(3)不符合前 2 項資格,但經執行機關認定足以提供收容人相關輔導課程者,如 NGO 團
體或基金會之資深工作人員。
2.藥酒癮或合併高齡、身心障礙相關工作經歷。
3.非自願案主相關工作經歷。
二、應徵文件(113 年 11 月 15 日(含)前交寄資料)
應徵文件請以 e-mail 傳送資料,建議同時使用 Word 檔及 PDF 檔寄送,所有檔案寄送上限勿超過 10M。
請依序備齊下列資料:
1. 基本資料及履歷表(附件一),以 A4 紙 2 張(4 頁)為限。(檔案名稱範例:1 張 OO 履歷表)
2. 新店戒治所戒治醫療專業師資處遇主題與形式之調查表(附件二)。(檔案名稱範例:2 張 OO 處遇主題)
3. 自傳(2 頁以內)。(檔案名稱範例:3 張 OO 自傳)
4. 論述題:(1).對「成癮疾患」的看法、(2).成癮疾患諮商/治療的工作重點、
(3)自己從事戒癮諮商時,可能會有的限制(3 頁以內)。(檔案名稱範例:4 張 OO 論述題)
5. 團體處遇企劃書(附件三)。(檔案名稱範例:5 張 OO 企劃書)
6. 學歷證明(電子檔)。(檔案名稱範例:6 張 OO 學歷)
7. 專業證照證書影本(證書或執照正面電子檔)。(檔案名稱範例:7 張 OO 證書)
8. 其他證照或證書(如果有可提供)。(檔案名稱範例:8 張 OO 其他證照)
相關事宜請洽承辦人(張碧娥):
電 話:02-86666432 分機 218
E-mail:[email protected] 或 [email protected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