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 【臺灣新北地檢署】觀護心理師職缺甄選事宜
求才期限:2025/6/27-2025/07/09
機關名稱:臺灣新北地檢署
職缺名稱:觀護心理師
需求人數:正取1名,備取1~2名
工作性質:全職
面試日期:114年7月11日(星期五)下午15時(倘面試日期
報名表下載網址:
https://www.pcc.moj.gov.tw/
(前次報名截止日前,因未徵滿足額約用人員,
工作內容
(1) 個別會談(含個別心理治療/諮商與初步精神疾病篩檢):
甲、依地方檢察署心理師個案轉介服務流程中開案標準規定執行。
乙、建議數量:每月40人次內為原則。
丙、建議形式:每次50-60分鐘為原則。
丁、建議個案:以保護管束個案、有需求、
戊、初步篩檢精神疾病,視結果必要時應依相關法令規定轉介。
(2) 團體心理治療/諮商:
甲、視地檢需求開辦不同類型團體(如:藥/酒癮共病、家暴、
乙、建議數量:每月2團為原則。
丙、建議形式:每團以12人為原則。
(3) 行政業務:
甲、規劃並執行地檢署年度心社人力相關業務。
乙、協助心理師相關業務之行政事務(如:執業登記、經費核銷、
丙、依需求出席相關跨專業會議。
丁、其他交辦之觀護相關行政業務。
工作待遇
(一)採月薪制,每月薪資47,840元(
(二))福利、待遇:
(1) 享勞保、健保及依勞工退休金條例按月提繳退休金。
(2) 年終工作獎金最高發給1.5個月(依年終考核發給),比照「
(3) 補助執業登記規費、公會入會費、公會常年會費,
工作地址: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56號
條件要求
(一) 中華民國國民,需具臨床心理師證書、諮商心理師證書,
(二) 性別不拘,男性須服畢兵役(替代役)並附退伍證明文件,
(三)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列應迴避任
(四)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:「
(五) 依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11點第
聯絡人:觀護人室黃心理師
聯絡電話:02-22622076轉6290
應徵方式:自公告之日起至114年7月9日17時止,